欢迎光临巨野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研究会 !
  • 今日巨野手机版 点击扫一扫:
  • 巨野县人民政府主管
  • 今日巨野编辑部主办
  • 编辑 :刘谓磊 田素汉 张建军 姜方
  • 审核: 孔祥铭 / 技术:奚玉兰
  • 反馈
  • 欢迎您来到
  • 今日巨野信息反馈
  • 在线反馈
来函照登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麟州问政 > 来函照登

关于农村“小微权力”的几点思考

来源:  作者:  时间:2022-08-29
        以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为主体的农村小微权力群体,作为乡村治理的主力军,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,保障乡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。然而,由于农村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、村级治理民主化程度不高、干群关系不和谐等因素,村干部优亲厚友、贪污腐败等事件频频发生,严重侵害了农民群众利益。中纪委1月份公布的反腐数据显示,党的十九大以来,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3万多个,2021年中纪委通报的案例来看,被通报的乡科级、村(居)干部比重达96.95%,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突出。规范和约束农村“小微权力”具有重要意义。
      一是加强村干部法治意识。“村官”虽小,但责任重大。作为国家政策的实践者,村干部自身应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法治意识,搭建干群“连心桥”,争做群众“贴心人”。同时,上级部门应定期开展廉政教育,通过观看廉政教育片、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,加强廉政教育,规范和约束小微权力。
       二是引导村民参与到村务管理之中。乡村发展的本质即是人的发展,村民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,所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让村民参与决策。通过畅通村民参与村务决策渠道,积极引导村民反映自身诉求,为乡村治理建言建策,真正发挥村民主人翁的作用,使村民在村务治理中更有“存在感”。
      三是加大村级监督力度。借力“互联网+”思维创新公开方式,对村级资金的审批、使用及发放实行全过程监督。特别是农村低保、涉农惠农资金、危房改造、易地搬迁等资金使用方面,积极对接公安、农林、财政、审计等相关部门,形成双向信息反馈机制,使村级监督程序化、规范化、透明化。
 
 
版权所有:巨野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研究会
巨野县人民政府主管 / 今日巨野编辑部主办
编辑:刘谓磊 田素汉 张建军 姜方 / 审核:孔祥铭 / 技术:奚玉兰
地址:巨野县麒麟大道商务中心14楼1401室
手机:15865010195(微信同号) / 电话: 0530一8209325
网址:www.yywzgf.com
邮箱:jInrijuyebjb@126.com
版权所有©巨野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研究会  鲁ICP备2021041150号   技术支持:巨野信息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