巨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24-05-07
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,规范取用水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、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四条和《取水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我局依法注销8家取水单位(名单附后)的取水许可证。现向社会予以公告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,视为无证取水。
如对本公告有异议,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,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,逾期不提出的,将视为无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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